HJ 1108-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(绒)加工工业(环境保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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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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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HJ 1108-2020,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,羽毛(绒)加工工业,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,feather and down processing,(发布稿),本电子版为发布稿。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,2020-02-28 发布2020-02-28 实施,生态环境部发布,i,目次,前言ii,1 适用范围..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..1,3 术语和定义2,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.. 3,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. 11,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.. 13,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. 14,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..17,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21,10 合规判定方法..22,附录A(资料性附录)废水废气处理可行技术参照表.. 25,附录B(资料性附录)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. 26,附录C(资料性附录)执行报告编制内容. 31,附录D(资料性附录)羽毛(绒)加工工业废水产污系数表..38,ii,前言,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,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,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81 号)和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),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,指导和规范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,作,制定本标准,本标准规定了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,要求、许可排放限值确定、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、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、环境管理台,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,提出了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,术要求,本标准附录A~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,本标准起草单位: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、中国羽绒工业协会、浙江省环境工程,技术评估中心、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、南京国环科技,股份有限公司,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 年2 月28 日批准,本标准自2020 年2 月28 日起实施,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,1,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,羽毛(绒)加工工业,1 适用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,要求、许可排放限值确定、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,以及自行监测、环境管理台账,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,提出了含水洗工序的羽毛(绒)加工工业污染防治,可行技术要求,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,报相关申请信息,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,求,本标准适用于水洗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,管理,屠宰和肉类加工工业里的羽绒清洗工序适用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,品加工工业-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》(HJ 860.3)。羽毛(绒)加工工业排污单位中,执行《锅,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71)的产污设施或排放口,适用《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,技术规范锅炉》(HJ 953),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、废气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羽毛(绒)加工,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,参照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术规范总则》,(HJ942)执行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适用于,本标准,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,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,GB 21901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,GB/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,HJ/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,HJ 91.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,HJ/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(试行),HJ/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(试行),HJ/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(试行),HJ/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(试行),2,HJ/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(试行),HJ/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,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,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,HJ 52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(试行),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,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,HJ 860.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-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,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,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(试行),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,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),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,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(试行)》(环监〔1996〕470 号),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》(环发〔2008〕6 号)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4〕56 号),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(国家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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